“刷单致富”涉嫌犯罪 “发财捷径”原是歪路

2020年12月18日 22:04:36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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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17日,江苏省大丰区公安局白驹派出所在“冬季攻势”专项行动中,破获一起以刷单方式返利的网络诈骗案。涉案嫌疑人唐某贵(男,27岁,四川广安市人)利用微信账号进行刷单交易套取返利,先后两次诈骗受害人小王(女,20岁,江苏省大丰区白驹镇人)4779元。

  2020年8月18日,白驹派出所接到受害人小王报警称:8月17日15时至18时期间,有人在别的社交软件上推荐,动员受害人兼职在淘宝上刷单,并利用返利客服先在受害人支付宝上扣了现金999元,收款方为河南酒便利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接着,通过微信扫码支付3780元,收款方为广东长隆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两次共骗款4779元。接到报案后,白驹派出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在大丰区公安局刑侦民警的研判下,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及多方取证,逐步理清了该案的来龙去脉。

  12月14日,见收网时机成熟,专案民警千里迢迢,赶赴四川,在四川省邻水县石永镇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成功抓获涉案嫌疑人唐某贵,并查获作案用手机2部及三个手机微信号。

  据嫌疑人唐某贵交待,2020年8月份,他在网吧上网时结识了一位自称叫“天意”朋友,“天意”介绍他一份“扫码返利的工作”,让他以为找到了发财捷径。谁知,“工作”没多久,他发现不对劲,“我知道刷单是违规行为,没想到这也是犯罪。”被民警抓获后,唐某贵感到十分后悔。

  在此,办案民警提醒,年轻人创业要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要遵纪守法,脚踏实地,切莫因眼前利益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否则,付出的代价是昂贵的。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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