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众多资产却拒付3万元工程款 法院强制执行并处罚款

2020年12月15日 18:31:50 | 来源:我苏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12月14日,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名下拥有三家公司、四辆汽车却拒不履行3万元工程款。

  张某、朱某和赵某劳务合同纠纷两案,相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权利人张某、朱某以赵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由,向相城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赵某收到执行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后,无动于衷。在查控到其名下有车辆后,法院责令其交付动产进行处置变价,赵某签收文书后仍然拒不履行。

  相城法院在全市法院服务“六稳”“六保”专项执行的凌晨集中执行行动中,突袭搜查赵某住处,虽赵某不在家,但执行法院在搜查现场发现执行法律文书原件,扣押一台保险箱。

  同时发现赵某注册的三家公司营业执照,赵某明显构成拒不履行行为。后赵某经法院传唤到庭,辩称目前无财产,仅能每月还款1000元。

  执行法官认为赵某拒不申报个人财产,且未将名下车辆交付法院处置,拟对其进行核酸检测后实施司法拘留,此时赵某慑于压力一次性清偿了3万余元债务和罚息。

  即便赵某已履行债务,但考虑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相城法院对其处以4000元罚款,赵某当庭缴纳罚款。

  执行法官表示,工人工资案件关乎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历来也是社会关注热点,法院执行是工人权益保护的最后一环,必须高度重视。

  (来源:《零距离》记者/孙艳 编辑/高若婷)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