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晚,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联合江苏省交警总队开展的《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直播,来到了苏州、扬州两地。
现场的警官布置好了安全锥桶,对道路上的远光灯进行查处。
“您好,麻烦把您的远光灯熄灭一下好吗?师傅您知道这个距离是不适合使用远光灯的吗?”
“像我们这个城区道路,照明条件很好,开启路灯的情况下是不应使用远光灯的。”
仅半小时,苏州交警在城区路段就发现了4起滥用远光灯行为。一些驾驶人表示,自己知道远光灯的危害,但常常是打开后就忘了关:“刚才在角落里转过来的时候,小路我开了远光灯,然后转过来的时候没有关掉。”“刚才走高架下来,没注意关远光灯,换了一个人开。”
法律规定,夜间会车应在距离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使用近光灯。在照明条件良好的城区道路上,不能使用远光灯。交警介绍,滥用远光灯会严重阻碍驾驶员视线,形成视野盲区,极易引发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规定,警方对滥用远光灯的行为进行记一分,罚一百元的处罚。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范洁萍、魏玉卿、许啸、郭锴峰报道)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