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11月17日上午,南京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主办第一届思政课“法庭进校园”实践教学活动。2020级本科生250余人进行了现场旁听观摩。
本次法庭走进校园审理的案件是“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起因是原告家中(一楼)的雨棚玻璃顶被高空坠下的瓷砖砸中导致破损。由于可能与坠物相关的高层业主均否认与此事有关联,无法直接确定侵权人。原告为了主张自己权益,将高层的部分业主以及小区物业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玄武区人民法院。
本次庭审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简易程序进行。民一庭何俊庭长担任本案主审法官。庭审过程中,原告和被告围绕坠物是否确为被告所属、被告在房屋空置或出租的情况下是否应该为原告损失负责等争议性问题展开了起诉答辩、案件陈述、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并且双方都当庭出示了支撑自己观点的相关证据。最终双方并未能够当庭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仍然坚持诉请,被告则不同意原告诉请。因案情复杂,且当事人有证据材料需要补充提交,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何俊法官以“《民法典》的法治意义”为主题进行了理论宣讲。他重点谈及了《民法典》的人文价值。他认为,民法的人文价值在于,既对受害人进行权利救济,又保护不特定人的行为自由。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既在形式上整合了不同的单行法律,浓缩为民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民法的始终,又在实质上通过对格式条款的控制,确保意思自治原则,为民事行为提供相应便利。因此,《民法典》以人的权利为本位,体现了对人的终极关怀。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付坚强介绍,通过旁听真实的庭审过程,有助于大学生理解法律程序,提升法治素养。他表示,今后南京农业大学还将继续举办更多类似的活动,以生动、形象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来源:江苏教育频道/徐华峰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