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实名办理的银行卡能“赚钱”?
可别占这种“便宜”!
但有些人没有认识这事情的严重性
将自己或他人实名银行卡出借、出卖
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触犯法律
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今年6月份的一天
兴化市民卞某被老乡朱某
约至城区的一家饭店吃晚饭
期间朱某以“百家乐”网络赌博流水走账为由
请卞某提供2张银行卡
并送给卞某3包硬中华、1包苏烟作为好处
卞某明知朱某收购银行卡是用于网络犯罪
但碍于老乡情面,又“拿人手短”
便找到某烧烤店店主邰某
邰某指望卞某带客到店消费
于是将自己的1张建行卡、1张农行卡交给卞某
后卞某将邰某的2张银行卡、2个U盾
以及1张用于绑定银行卡的手机卡交给了朱某
朱某在收到银行卡后转手倒卖
用于电信网络诈骗
网络赌博、洗钱等犯罪活动
9月底
朱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被河南警方逮捕
10月12日上午
卞某迫于警方压力
主动到兴化市公安局牌楼中心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卞某提供的2张银行卡
交易流水高达200余万元
目前
卞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广大市民千万不能贪图眼前利益,出借、出卖名下银行卡。否则,如果一旦被违法犯罪人员用于犯罪活动,将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平安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