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 扬州市首个电子封条启用

2020年09月24日 09:35:17 | 来源: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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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封条。

  “该房屋已被法院依法查封,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入内……”昨日(9月23日)下午4时46分,邗江法院执行装设的首个电子封条在西区某小区内启用,这也是扬州市首个启用的电子封条。

  与传统的纸质封条相比,电子封条科技感十足,记者看到,电子封条是一个长方体形状的电子设备,表面有“法院查封 严禁破坏”字样。据法院干警介绍,这电子封条配置了一套摄像头感应装置,一旦被查封的房产出现异常,封条就能自动报警、播放提醒音频和视频,还会立即摄像,锁定证据,并将信号传送到执法人员的手机终端。

  昨日被贴上电子封条的房屋是一处待拍卖房屋,屋门口的墙壁上贴有相关执行裁定书以及拍卖通知。邗江法院执行干警将电子封条安装在门把手上,强大的磁力立即将其吸住,门把手以及钥匙孔均被完全遮挡,“以前用的纸质封条,很容易被他人钻空子,经常出现封条被破坏有人进入待处置房屋内的情况。”现场执行干警介绍,电子封条内置4G网络,开启后即可自动联网,且待机时间长达两年。

  记者看到执行干警使用相关软件扫描电子封条上的二维码,接着,点选相应的地点以及执行公告,手机与电子封条便完成了绑定。此时,工作人员敲击电子封条,电子封条响起了相关语音提醒,而与其绑定的手机上,也立即弹出了“设备报警通知”,显示报警设备的编码、地点、时间以及报警内容,且还有视频证据留存,可以清楚看到现场发生的情况,“我们在手机上就能看到是否有人接近或进入被查封的房产,发现被执行人的行踪,利于我们及时出警,拘传被执行人。”

  执行干警介绍,电子封条的使用不仅在执行中对转移毁坏行为的处理更加及时、智能,能够有效威慑被执行人,同时也更有利于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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