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例!苏州一社区矫正对象因创新发明获减刑

2020年08月25日 10:33:40 | 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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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缓刑考验期间,主导完成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两项发明专利,公司产品成功打破国外垄断,弥补了国内市场空缺。近日,经市检察机关、市司法局调查核实,苏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苏州工业园社区矫正对象章军(化名)因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符合减刑条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考验期九个月。据了解,章军也成为《社区矫正法》施行以来江苏省首例获减刑的社区矫正对象

  2018年7月31日,章军被太仓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开始接受社区矫正。检察机关了解到,章军作为一家医疗器械企业负责人,在缓刑考验期间,主导完成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两项发明专利,公司产品成功打破国外垄断,弥补了国内市场空缺,给更多人带来了福音,且章军在社区矫正期间能够认罪悔罪,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的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监督教育,表现良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有关规定,属于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符合减刑条件。据此,市检察机关会同市司法局,对相关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认定章军符合减刑条件,并依法予以公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分别听取了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的意见及罪犯本人的陈述,裁定罪犯章军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考验期缩减九个月。

  苏州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减刑案件的宣判,是苏州依法采取灵活务实的司法措施,为激发科技创新活力营造了宽松有序的环境。

  (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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