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启东市自然资源局获悉,启东出台《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地处长江与黄海、东海三水交汇处,分南区和北区。南区位于长江入海口部位,西起吴仓港外,东至启兴沙东,南起崇启交界,北至长江大堤外2.4公里。北区位于长江口北侧黄海部位,恒大海上威尼斯大堤外300m以东黄海潮间带,总面积214.91平方公里。


据介绍,长江口(北支)湿地拥有丰富的水资源、动物资源,极具代表性,并且在维持生物多样性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同时,这里也是东北亚与澳大利亚候鸟迁徙的重要停歇地,越冬水禽重要的栖息地,是世界上少有的、典型的大河口湿地。
早在1989年,启东建立了全国第一家县级自然保护区——兴隆沙鸟类自然保护区,有效保护了丹顶鹤、白鹤、白头鹤、白鹳等珍禽。2002年11月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建立“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的建立,填补了我国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的大河口地区湿地研究和我省淡水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的空白。同时,对于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珍稀野生动物,维持长江水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为强化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典型河口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启东市自然资源局起草了《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并经启东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


据了解,该《办法》共有二十五条。在此次《办法》的起草过程中,启东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前期开展了实地考察调研、立法调研等周密的工作,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办法》首次提出启东市人民政府成立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统一协调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同时明确了保护区内允许从事的活动、以及相关部门各自职责。《办法》的出台将长江口(北支)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工作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为依法管理保护区提供了制度保障。
(来源:南通发布 编辑: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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