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创新出台生态环境系统企业产权保护指南

2020年03月24日 14:39:08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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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出台了全国首个生态环境系统企业产权保护意见。《意见》都有哪些亮点?

  《意见》从政策法规、环境监管、行政执法、监察督办、信息公开和支援救助等6个方面,提出23项具体内容,加强企业产权保护。《意见》明确,在修改、废止生态环境领域不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入政策措施基础上,完善标准制度、保持政策连续稳定。对颁布实施新的强制性排放标准过渡期不得少于六个月,为企业产品与工艺升级和治污设施改造预留足够时间。

  在环境监管、行政执法上,《意见》更强调了正向鼓励机制和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对守法记录良好且无环境信访投诉的企业除“双随机”检查外,当年不再进行现场检查。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依托卫星遥感、无人机、走航车等科技手段强化非现场执法检查。计划在2020年,全省钢铁、火电等重点行业企业网上远程监管比例达到80%以上。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局长成杰说,全省的监管企业对象大约是在14万左右,实际现场一线执法人员也就3000人左右。通过信息化手段,能够很好解决基层执法人员人手不够的问题,更精准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意见》还要求,涉及全省范围的环境专项行动每年原则上不超过6个。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执法信息公开上,不得泄露企业技术、商业合作等涉密内容。此外,江苏还将通过畅通援助渠道、拓宽援助途径,坚持企业接待日制度等方式完善产权保护援助机制。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超 杨国 编辑/胡超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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