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省生态环境厅下发通知,命名兴化市等8个市(区)为江苏省第二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据了解,江苏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指标与国家指标框架和具体指标基本保持一致,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安全、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个方面设置了34项指标。

此前,泰州已有海陵区、高港区获得第一批江苏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称号。该评选旨在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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