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04日 19:24:51 |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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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南京海事法院12月4日起履行法定职责。南京海事法院下辖连云港、南通、泰州、苏州四个法庭,管辖范围为江苏海域,部分长江干线、支线水域以及省内港口与通海可航水域。主要受理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等六大类108种类型的一审案件,其上诉案件由江苏省高院审理。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虞根网 杨尔希 何斐 编辑/朱一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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