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款名为"扬中麻将"的手机游戏在扬中人的朋友圈悄然兴起,这种手机游戏需要消耗"房卡",扬中人张某在嗅到其中的商机后,成为app一级代理,低价批量购买房卡,提供给其他玩家,并以收取"台费"的方式赚取差价,短短5个月,敛财近3万元。今天上午,张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在扬中法院接受审判。

记者了解到,张某今年30岁,初中文化,去年下半年,她接触到了这款名为"扬中麻将"的手机软件。

被告人 张某:“这个软件刚开始出来的时候挺火的,后来几个朋友约着打打(线上麻将),不要钱,自己随便来着玩的,之后(平台公告)上面就写招代理,后来我就抱着试试的态度去(做了)代理。 ”
张某告诉记者,普通玩家购买一张房卡需要4元,而她作为一级代理,每张房卡只需要1.6元。

被告人 张某:“一个房卡能打8局,8局之后开始下一场的时候,就另外开房卡。”
2018年11月开始,张某利用"扬中麻将"里的"亲友圈"功能,慢慢组建出一个500人的赌博群,每局游戏结束后,参赌人员都会在张某组建的闲聊群内发红包结算赌资,并且额外向张某支付4元"台费"。

被告人 张某:“(刚开始)那时候赚的少,一天赚个几十块钱,后来慢慢的人多了,(赚的台费)就慢慢的网上累积。”
截止到2019年4月份,张某共计获利人民币29900多元。直到扬中警方介入调查,张某才投案自首,积极退赃。

被告人 张某:“当时就认为正常的在网上打麻将,收收台钱,没意识到这个是犯罪,因为现实中人家开麻将馆,照样收台钱。
主审法官王锋表示,不论线上赌博还是线下赌博,我国刑法规定,以盈利为目的,抽头渔利累计5000元以上的,或者是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以及参赌人数查超过20人的,都已经构成犯罪。

扬中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王锋:“我们认为,不管现在社会怎么发展,怎么进步,赌博形式怎么变化,应该讲,赌博行为从解放以来,一直是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重点,因为这个行为的危害性,不论是网络赌博也好,线下赌博也好,本质没变,它对社会的稳定,对家庭,对生产、生活、学习,都造成很大影响,必须严厉打击。”
(来源:看见大市口 编辑/俞思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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