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大普奔!!
根据《关于申领2018年度宿迁市高层次人才薪酬奖励的通知》
(宿组通〔2019〕40号)要求
2018年度宿城区高层次人才
薪酬奖励申领工作
已全面启动!!
关于高层次人才薪酬奖励
此次高层次人才薪酬奖励主要是针对全职在我区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外地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分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人才应具备大学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并且要在专业技术岗位或技术领导岗位工作。用人单位提供年薪超过60万元(计算区间为2018年1月—12月)的部分(指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按人才上一年度在宿缴纳个人所得税给予一定奖励,奖励金额为年薪超过60万元部分所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限额30万元。
如何申报
此次申报工作由用人单位提起申请,而非个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在支付完年度薪酬后,应在2019年9月15日前,向宿城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宿迁市高层次人才薪酬奖励申请表》;②人才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③人才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薪酬发放证明(银行流水)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区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受理申请,对申请人才学历、学位、职称以及社保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区税务局负责核实申请人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并依据个税缴纳数额确定地方留成部分;区委组织部会同人社、税务部门依据审核情况,确定奖励名单及金额。
宿城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0903006,地址: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204窗口。
注意事项:相关企业应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据实申报,如发现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政府资金,将追回已经取得资金,并记入企业诚信记录,5年内不得再申报各类财政扶持项目,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处理。
(来源:宿城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