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名称变更到场所变迁,伴随着民主与法治的进程,南通港闸区人民法院走过40年。40年来,该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审执结各类案件达6万余件。
港闸法院原称南通市郊区人民法院,1991年行政区划调整后,更名为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先后审理了长江干流江苏段首起非法采矿案、“苏通大桥飙车案”等社会关注较高的刑事案件,妥善处理了华强城、中港城、新永兴商城等广受关注的民生权益纠纷,稳妥处理了原江东学校倒闭纠纷等影响广泛的破产清算案,有序推进东鑫船舶、久发房地产等破产清算案,运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机制,使盛唐置业、桂花小镇地产项目恢复生机。陆某某等滥用诉权案入选最高法院公报,成为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中依法规制滥诉的重要指引。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是当前法院的重点工作之一。依托区大调解中心、“老王诉前调解工作室”和 “三所共建”工作室,港闸法院形成了“一枢纽、五片区、N网点”的诉调对接新格局;建立了融“专业、专职、专家”于一体的“三专”优质资源库,促进家事纠纷联动化解;联合市物价局在全省首创建立价格争议调处机制,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刊发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