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外资高质量发展迎来新机遇

2019年08月12日 00:19:25 | 来源: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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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7月30日正式施行。新规将为镇江市外商投资企业带来哪些新的发展机遇?近日,镇江市商务局窗口首席代表吴凌云对此进行解读,“负面清单是‘减法’,鼓励目录是‘加法’,这两道题将为镇江市外资高质量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对比2018版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精减至40条,对于不再属于负面清单的外资领域,50万人口以上城市全面实施“审改备”(审批改备案)。“镇江市新增的外资企业‘审改备’领域,包括燃气、热力管网项目、外资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和呼叫中心领域。”吴凌云介绍,目前这些领域的外资企业在镇江投资,无论是新设立还是变更项目,所需材料大幅度减少,办理时间从原先的30个工作日以上缩减成即办。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与2017年版相比,则增加了67条、修改了45条。其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是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这一点特别值得关注,与我们镇江提倡优先发展的产业方向不谋而合。”吴凌云对此一一解读,“装备制造业方面,新版鼓励目录新增或修改了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新材料产业方面,新增或修改航空航天新材料、单晶硅、大硅片等条目;服务业方面,电子信息产业和商贸领域进一步开放,这些都将为镇江市的外资高质量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吴凌云提醒,根据新规,镇江市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的外资企业,可以享受两大优惠政策:一是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实行免征关税政策;二是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以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新规也将成为镇江市项目招引的“风向标”。市商务局将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在“陆、海、空”等方面完善政策、重点招引、抢占先机。“‘陆’是指新能源汽车,鼓励目录新增了‘能量型动力电池单体、电池正负极材料、燃料电池发动机、电动汽车用热泵空调、高速减速器’等条目,镇江市可以最大化发挥北汽麦格纳、长城汽车核心零部件、力信新能源、孚能电池等项目落地效应,加强上下游配套产业招引,打造发达、完整的产业链条和集群。” 吴凌云对照新规定继续分析,船舶海工产业是镇江市特色产业,目前亟待转型升级,而目录新增了“智能船舶的设计及相关智能系统的研发”,镇江市可以借机乘势而上,深挖江苏科技大学等科教资源和船舶设计、软件开发产业优势,积极嫁接外资企业,推动船舶海工产业智能化、高端化。

  “空”则是指新材料。目录新增“航空航天用新型材料开发、生产”等条目,也将镇江市新材料产业带来发展机遇。“我们可以更好发挥省级航空科技新材料产业园载体优势,利用爱励铝业、大力神、航发优材粉末盘、图南合金、豪然喷射成形等产业基础,嫁接和引进外资项目,提升壮大航空航天新材料产业,抢抓大飞机产业机遇。”目前,市商务局窗口已将这些利好消息宣传至相关外资企业,增强其在镇增资扩股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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