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8点多钟,盐城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在江苏东部高速射阳服务区对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车从高速上下来进入服务区,面对检查,该车驾驶员陈某无法提供驾驶证件。

执勤交警随即根据驾驶员陈某提供的身份证号码,通过警务平台查询,发现驾驶员陈某的驾驶证因逾期超过三年未审验,已被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顾善恒警官告诉记者,驾驶员陈某的驾驶证初领时间是2008年,理应在2014年到原发证机关审验换领新证,但陈某因扣分也没去参加学习,结果在逾期超过三年后,被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今天因为无证驾驶非营运汽车的这一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一千元、并处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面对询问,驾驶员说,他们今天早上是从上海出发去青岛游玩的,因为驾驶员长途开车有点疲劳,自己就在明知驾照已被注销的情况下,心存侥幸,帮忙代开了一段路程,原以为高速上不会有交警查车,谁知道在进入服务区时被查。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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