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灵活就业人员最低月缴费标准为1023.6元

2019年07月11日 07:49:03 |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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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0日,记者从南京市社保中心获悉,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发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37号),2019年7月起南京市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下限为3363元/月,上限为16842元/月。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也随之调整。

  记者了解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的最低月缴费标准1023.6元。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下限为673.6元,上限由3978元下调为3368.4元,中间每10元为一档。失业保险月缴费标准为67元。

  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具体如何调整?自2019年7月起,参保人2019年6月缴费额低于673.6元的,统一调整至673.6元;高于673.6元的,沿用其6月缴费额。灵活就业人员如需调整,须在本年度首次缴费前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缴费银行各网点办理调整手续。社会保险费一经扣缴,本年度内缴费额不再进行调整。

  如何缴费?与银行签有代扣代缴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每月24日前将足额保费存入签约银行卡中。此外,每月24日前还可通过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南京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面实时缴费,或者通过“南京社保”微信公众号、“我的南京”App实时缴费。

  要注意的是,凡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次月起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停止享受。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须重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来源:现代快报,编辑/程梦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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