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知局评】“禁烧令”的破局不仅仅在“禁”

2019年06月13日 16:38:47 | 来源:一起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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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9号,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今夏秸秆焚烧第一把火。就在6月2日,该厅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秸秆焚烧火点2处,1处位于镇江市镇江新区姚桥镇三桥村,过火面积约8000平方米;另1处位于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大贡村,过火面积约3000平方米。省生态环境厅对此予以全省通报。就在3天前,镇江市纪委监委官微“清廉镇江”通报了全市查处的4起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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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关于镇江新区姚桥镇三桥村秸秆焚烧问题。

  2019年6月,镇江新区姚桥镇三桥村发生一起秸秆焚烧情况,过火面积较大,造成严重生态环境污染。镇江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受到诫勉问责,姚桥镇人大主席卢宏升受到停职检查处理,姚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占丰福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姚桥镇环保所所长吴军民受到诫勉问责,三桥村党总支书记丁峰受到免去党内职务处理和党内警告处分,三桥村主任杨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关于丹阳市开发区大贡村秸秆焚烧问题。

  2019年6月,丹阳市开发区大贡村发生一起秸秆焚烧情况,过火面积较大,造成严重生态环境污染。丹阳市政府分管领导受到诫勉问责,丹阳市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谭纵横受到停职检查处理,大贡村党总支书记史国庆受到免去党内职务处理。

  3. 关于丹阳市皇塘镇两起秸秆焚烧问题。

  2019年5月,丹阳市皇塘镇发生两起秸秆焚烧情况,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皇塘镇丁桥村党委书记戎伟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皇塘镇积善村党总支书记戴江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关于丹徒区辛丰镇多起秸秆焚烧问题。

  2019年5月,丹徒区辛丰镇发生多起秸秆焚烧情况,造成生态环境污染。辛丰镇副镇长徐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辛丰镇龙山村党委副书记朱剑锋受到诫勉问责,辛丰镇石城村党总支书记茅春野受到诫勉问责。

  秸秆焚烧是一种传统的农业生产活动,过去公众对其负面影响的认识不足,随着近些年雾霾问题成为全民关注的痛点,秸秆焚烧也沦为了众矢之的。每年秋冬季节都会有很多媒体报道聚焦秸秆焚烧的话题,地方两会和全国两会也提供了不少解决方案。但从治理效果来看,“禁烧令”并不是解决秸秆焚烧难题的唯一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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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媒体报道可知,各地颁布的“禁烧令”主要包括两项举措:一是对地方政府罚款,二是对领导干部问责。这种带有行政色彩的强制性禁令,虽然看上去很有威慑力,在现实中却容易遭遇变相抵制。一方面,将治理秸秆难题的希望寄托于地方官员,不排除某些地方官员会为了保住乌纱帽而以极端手段推行“禁烧令”,另一方面,很多农民并不买“禁烧令”的账,因为直接在田地里焚烧秸秆省时又省力,还能生产草木灰作为肥料。据报道,有些地方的农民即使白天不焚烧秸秆,也会趁天黑偷偷地付之一炬。

  从本质上说,禁止秸秆焚烧的核心是“堵”,而以往的公共治理经验表明,更有效的治理方式应该是以“疏”为核心。具体来说,应该扫清“秸秆还田”的路障,想方设法提高秸秆的利用率,尽可能地用新技术变废为宝。当农民从“不敢烧”转为“不愿烧”“不舍得烧”。在当前的技术条件下,发掘秸秆的潜在经济价值的手段已经比较成熟。比如,用秸秆发电、制造建材、生产可再生生物油等,都能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再比如,切碎装置和腐熟剂的使用,也能更好地让秸秆转化为肥料。如果真想破解秸秆焚烧难题,就不能为图省事一禁了之,而应该加强技术扶持、财政补贴、宣传引导等,让农民从秸秆多元化利用中获益,如此才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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