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28日,记者从南京市纪委监委获悉,截至今年5月24日,全市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40人,其中涉黑涉恶腐败11人、充当“保护伞”9人、问责工作推动不力20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要求,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将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紧密结合,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推进,按照“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要求,依纪依法查处各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据了解,市纪委监委将习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要求和上级的决策部署,纳入市纪委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专项工作办公室,实行扁平化指挥、实战化运行,形成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整体联动、上下互动、全员行动的破“网”毁“伞”工作格局。市纪委常委会监委会议多次专题研究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多次组织专题调研,多次听取重要线索和案件情况汇报通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市纪委监委与市扫黑办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和反馈机制,每月定期参加线索案件集体会商,实现无缝对接,形成工作合力。规范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对受理、登记、研判、分办、督办、审核、报结、反馈等各环节流程化管理、标准化处置。严格线索处置审核把关,对查否的上级督办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件和黑社会性质案件线索的报结件,一律组织审核组提级审核、严格把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把握重点关键,从速全力推进。对全市目前打掉的9起黑社会性质组织和38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线索大排查,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逐件进行深入核查,确保问题见底。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实行在侦案件同步调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落实“一案三查”要求,对全市涉黑涉恶组织(集团)滋生蔓延、坐大成势过程中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市纪委监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继续加大查办力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南京日报 编辑/钱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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