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讯 据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4月4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某、吴某某侵害烈士荣誉的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是浙江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8年12月30日,李某某、吴某某在杭州市萧山烈士陵园身着仿纳粹德军制服进行拍照。事后,李某某将照片发布并扩散,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全社会都应当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李某某、吴某某的行为系对烈士革命精神的诋毁亵渎,侵害烈士荣誉,明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019年1月30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在《检察日报》发布公告。期限届满,无适格主体提起诉讼。4月4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李某某、吴某某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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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杭州男子竟穿纳粹标志军服在烈士陵园摆拍
新华社杭州1月2日电(记者马剑)日前网络曝光有人在杭州一处烈士陵园穿着带有纳粹标志的军服摆拍,引发网民关注,造成恶劣影响。记者2日从杭州市公安局获悉,照片中的涉事男子李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刑拘。
2018年12月31日,网友@上帝之鹰_5zn在微博上反映,有人在杭州烈士陵园穿着带纳粹标志的军服自拍。对此,杭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分局次日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目前经属地反馈,相关涉事人已于2018年12月31日晚找到,照片中的涉事男子被以寻衅滋事刑拘。
男子穿纳粹标志军服在烈士陵园摆拍。(照片来源于网络)
根据杭州萧山警方2019年1月2日发布的案情通报,警方于2018年12月31日17时将涉案人员李某等人抓获。经查,2018年12月30日22时许,李某(男,18岁,河南人)与同事吴某下班后,二人穿着由李某在老家订制的仿二战纳粹德军制服,和其他三名同事一起前往萧山北干山烈士陵园拍摄雪景。事后,李某将着军服照片发布在其QQ空间,相关照片被迅速转发扩散,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李某交代,其本人是一名军迷,穿军服拍照只是图“好玩”。李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萧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杭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民在公共场所和网络空间的一切行为都不能逾越法律红线。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不得肆意歪曲、侮辱、亵渎英雄的事迹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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