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下的2018|南京楼市此轮调控真相竟是这样……

2018年12月27日 16:44:17 | 来源:荔枝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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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你愿不愿意,2018年已经走到了尽头,今年的整体楼市行情一言难尽,而此次各项调控持续时间之长、幅度之大、范围之广,更是令人始料未及。

  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内,全国房地产调控次数约500次左右,平均下来每天至少有1个新政出台。调控内容涉及房地产金融监管、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住房保障、引才及优化落户等多个方面,调控力度堪称“史上最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正在“重塑”!

       南京今年大小政策不断 

  作为全国楼市重点城市的南京,今年相关大大小小的政策也从未断过,全市以“稳”字为主,为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建设营造了稳定的市场环境。

       上半年,南京出台了一批关于人才及公积金的利好政策

  今年上半年,南京没有加码楼市的重磅调控,但却给出了不少与楼市相关的补丁政策,例如“宁聚计划”、“抢人大战”背景下的落户,公积金新政等。南京楼市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积极推进商品住宅有效、上市,加大了综合执法力度。

  政策详情如下:

      1月7日,南京市政府发布人才安居新政

  高层次人才可申请至少300万购房补贴,公积金最多可贷120万。同时,允许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以及持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先落户再就业

      1月10日,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

  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在取得销售许可证后,开发商应及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以方便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月16日,南京市公布《南京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服务工作办法(试行)》

  明确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须本人购买,且仅限购买一套,所购房源5年内不得转让。

       1月25日,南京集体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获批

  国土资源部网站发布“国土部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关于11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意见的函”,原则同意南京、沈阳、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1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的实施方案。集体租赁住房户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为主。

       2月2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工作实施细则》出炉

  根据细则的内容,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每月最高可达到1800元;而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限额的4倍,按照现在每人最高可贷30万来计算,也就是高层次人才买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120万。

       2月27日,南京市房管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源发布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通知》

  文件要求房产中介发布出售或出租房源时,都须经"南京市网上房地产监管平台"核验。这意味着,从现在开始,租房合同也要网签备案了。

       3月1日,南京正式执行落户新政

  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研究生落户南京不受年龄限制;技术、技能型人才,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3月6日,南京将给予“面试补贴”

  3月6日,针对来南京面试的非在宁高校2018届应届毕业生,南京将给予“面试补贴”,标准为人均1000元。

        4月1日,公积金贷款、提取新政发布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到到50万/人,夫妻双方100万/户;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中全市平均水平住房建筑面积的认定标准调整为40平;同时,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限额从900元提高至1200元。

       6月14日,南京公积金提取、缴存再发新规

  南京公积金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调整为5-12%。

  总的来说,南京上半年频繁调整公积金政策,提高贷款额度,加大对刚性住房需求的保障力度,而多项人才政策的细则出台,也让未来南京发展推动力大幅增加。

  而进入下半年后,依循“房住不炒”的市场主导定位,南京坚持楼市调控的方向不动摇,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向市场和公众发出错误信号。在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的半年报中就已经明确,南京将继续保持楼市调控不放松。

       “企业禁炒令”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下半年,在南京市部分楼盘上市销售过程中,出现了企业参与购房增多的情况,引起社会关注,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高度重视,对该情况进行了监测分析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企事业单位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8月13日起,在南京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8月13日19:00后开始执行,对采取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房产部门购房资格核验时间为准,对非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认购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执行范围:全市范围。

  限制购房对象:所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涵盖本市和外地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

  限制购买的房屋:商品住房。

  业内人士认为,南京市对企业限购只针对商品房而没有限制二手房,在堵住部分企业楼市投机漏洞的同时,也给部分确实需要通过购房解决职工居住问题的企业留出了空间,体现了调控的精准性和“坚决遏制房价上涨”的施策导向。

       南京土拍政策再现变化

  今年下半年土地拍卖政策也发生了巨大变动。

  7月17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这批出让公告中透露出了南京土拍新政策:取消“现房销售”要求,全面推行“竞自持面积”。

  此次新政中表明,当住宅、商住地块的网上竞价超过起始价45%时,超出部分不计入房价准许成本。而在竞得人确定标准中,全面取消了“竞价达最高限价的80%申领预售的施工进度门槛,以及竞价达最高限价的90%需现房销售”的要求。并且,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自持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每次申报面积200㎡,申报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

  由此,今年第一批新政后地块于8月17日公开拍出,不过该批拍出地块并未出现竞自持。

  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目标和举措。其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做好新形势下的房地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标。

  作为全国12个租赁住房试点城市之一的南京,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是刻不容缓。而竞自持有利于加快建设租赁住房,最高限价降低也有利于稳定地价房价、缓解地价对房价的助涨压力,可谓一举多得。

  附:南京近年来土地出让规则变化

  2016年2月26日

  南京出台《市政府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对商品住宅地块要求,当土地价格溢价率达到45%时,调整竞价方式,转为竞投配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或面积。

  2016年5月27日

  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表示,南京将认真落实之前出台的《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其中提到,实行土地出让最高限价办法。在热点区域的住宅用地出让时,由市政府设定地块的出让最高限价,对竞买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终止土地出让,竞价结果无效。在房价构成的土地成本中土地出让溢价超过45%以上部分,不计入其房价的准许成本,不作为申报价格的组成部分。

  2016年8月11日

  房地产调控新政出台首日,南京市国土局网站“一口气”挂出了18幅地块。其中指明,地块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2家或2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网上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并在最高限价基础上再加一个加价幅度作为成交价。当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9成时,该地块所建商品住房必须现房销售。

  2017年6月2日

  南京土地出让方式再次出现变动。溢价超出45%时,超出部分不计入房价成本,竞价达到最高限价80%,申领销许需达到以下施工进度:7层及以下的,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8层以上的,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2/3以上。

  当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的90%时,商品住宅必须现房销售。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每次保建面积200㎡,认建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所建保障性住房无偿移交政府,相应房屋建设成本不计入房价准许成本。

      房地产市场整治行动从未停止

  政策“高压年”下,南京相关部门对于市场政治管理也从未懈怠。

  从今年8月至12月底,南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市场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整治了四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即房地产市场不规范经营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虚假房地产广告。

  综上说述

       南京楼市政策紧跟“房住不炒”原则,目前短期炒房已无可能,长线投资、专注价值,是主要趋势。购房者也变得更加理性、谨慎。目前来看,政策面仍没有松绑的迹象存在,“稳”仍是主流态度!
       全国重点政策关注

  近年来,政策层面一直在努力出台各种措施,以防高房价的泡沫最终破裂,引发金融和社会危机,同时也不得不周全考虑经济转型重压之下,地方政府如何应对房地产市场的增长放缓。在两者之间达到微妙的紧平衡,致使楼市调控必须求解于长效机制。

  而在楼市调控中,备受关注的就是房地产税方面的消息。今年,有关房地产税也有了进一步的消息:“房地产税法拟5年内提请审议!”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正在努力向更为健康的方向发展。

  9月7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党中央已经批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本届五年的立法工作作出统筹安排。公布的立法规划中,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11部税法同时亮相第一类项目,拟在本届提请审议。此举向外界释放出了我国税收法定进程提速的重要信号。而单就房地产而言,释放的则是房产税也被提上了空前的日程,释放的是购房者要做好房产税开征的准备。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已出炉,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日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关于住房方面明确: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符合条件的住房租金根据城市的不同,按每月1500元、1100元和800元标准定额扣除。

  此外,越接近年底,各城市的动作开始愈见频繁。多地出台楼市调控松绑的政策,从菏泽放开限售,到珠海再“松绑”人才购房社保要求,到广州限价政策一刀切改为价格浮动,再到杭州购房社保认定放宽,楼市调控政策松绑正在蔓延。

  不过,在确定2019年经济工作总方向的中央政治局经济工作会议上,房地产再次被提及:  要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可以看出,作为长期的住房制度安排,“房住不炒”早就写入十九大报告,不可能朝令夕改,投机客注定打错算盘。

  不论是什么调控政策,都是为了回归市场,彻底落实房子居住本性。市场的导向性会逼迫价格回归。这样的市场才是真实的市场,房子才能发挥其居住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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