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即将开始,江苏已整装待发!

2018年12月24日 14:14:49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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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经济普查摸清发展家底 ,大国体检把脉时代经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将于2019年1月1日零点正式启动。12月24日上午,江苏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省经济普查的进展情况。目前,江苏省大约9万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已准备完毕,整装待发。 

  经济普查五年一度 促进发展心中有数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我国每五年进行一次周期性经济普查。2004年(2003年因非典推迟了一年)、2008年和2013年先后开展了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的五年,江苏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在高质量发展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本次经济普查就是对江苏这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全面体检”和经济大盘点,是建设新江苏、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摸清家底责任大 经济普查靠大家

  普查对象是在江苏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普查盘点今日经济 数据描绘未来愿景

  据了解,江苏目前选调(聘)了一支以基层统计人员、会计人员、大学生村官、村(居)委会干部、社工或网格员为主体的近9万人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队伍,为普查顺利开展提供了人员保障。

  9月至10月,对普查对象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应统尽统。12月份,省经普领导小组派出13个调研指导组先后赴13个设区市及所辖区县进行普查工作督导。

  依法普查如实申报 真实反映经济面貌

  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从事经济普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规定,依法规范开展普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或拒报、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列入统计信用异常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

  参与经济普查 记录时代进程

  再过一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将在2019年1月1日零点正式启动。普查工作即将进入最为紧要、最为关键的登记阶段。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将发布《关于在全省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的公告》,全省各地经过业务培训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已整装待发,届时,他们将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入企进店、登门入户,正式开展普查登记工作。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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