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解“燃眉之急” :徐州"路救基金"自2011年以来垫付超亿元 近四千人得到及时救助

2018年11月23日 11:23:15 | 来源:无线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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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一位孩子的母亲给我们打电话求助,说她4岁的女儿发生了交通事故,右腿骨折,急需手术费用。

  在市中心医院新城分院的骨科病房,记者见到了4岁的小涵,右腿小腿绑着绷带的她正躺在病床上。

  小涵的妈妈朱盼告诉记者,11月15日幼儿园放学,爷爷去接小涵,没想到孩子调皮冲上了马路,结果被车撞了。经检查,孩子身体多处受伤,其中右腿小腿骨折,急需手术治疗。而撞伤小涵的是一辆垃圾运输车,驾驶员表示自己家庭贫困,无力支付小涵的治疗费。

  可如果不及时手术,医生表示,很可能会影响小涵日后的恢复,小涵的家人们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

  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徐州路救办了解这一情况后,帮小涵办理了救助申请,并且送来了临时救助金一万两千余元。

  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徐州路救办副主任张峰介绍,道路交通事故中,一旦肇事者逃逸,或肇事者无力支付费用,受害人的救治往往会面临资金难题。2011年,江苏省全面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借鉴国际经验,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紫金保险公司运营。

  在基金运营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很多遭遇交通事故的伤者家属会走进一个误区,认为这个基金只救助家庭困难的交通事故群体。其实并不是这样,交通事故发生人身伤害,肇事逃逸或者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救治面临资金困难的群体都可以申请。

  据了解,从2011年成立至今,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在全省已经垫付案件45947件,垫付的金额达到13亿元,徐州市垫付案件3981件,垫付金额超过1亿元。

  链接:

  救助基金申请办法:紫金保险公司在江苏省各区县分别成立受理网点,确保救助基金的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申请道路救助基金具体流程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苏道路救助基金或致电96019进行详细了解。

  小知识

  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2、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3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4、救助基金利息;

  5、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6、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的,其纳入救助基金代为管理的死亡赔偿金;

  7、社会捐款;

  8、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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