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扬州已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旨在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具体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据了解,此次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务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
值得一提的是,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参与信息采集。此次信息采集的对象为2018年10月1日前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之后新增加或注销的采集对象,可随时采集更新,建立定期更新长效机制。此次信息集中采集工作将于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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