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防灾避难场所怎么建?建在哪?建好后如何管理?……8月28日,记者从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江苏省防灾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草案)》(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出炉,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中,对江苏省行政区域内防灾避难场所的规划和建设、日常维护和使用、应急启用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即日起至2018年9月28日前,有关单位或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8号(邮编:210024)省法制办,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防灾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立法征求意见”字样;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3393109;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sfzblfzqyj@163.com。
(来源:现代快报;编辑/黄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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