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的《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条例》明确,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个人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
在苏州老城区,大街小巷经常可见遛狗的人群。此次新修订的条例明确苏州实行养犬登记制度,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龄超过四个月的犬只。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个人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不得饲养大型犬只、烈性犬只。条例的出台得到了不少苏州市民的称赞。
苏州市民朱女士认为,养一只狗比较合理,太多了,给人家、给自己会带来很多麻烦。
当然,对于已经养了两只或两只以上狗狗的市民不要担心,《条例》明确施行前已经依法办理登记的,可以继续饲养。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之所以此作出这样的规定,也是综合了苏州环境容量等多方面因素的考量。据统计,苏州全市登记在册的犬只数量,有19.3万只。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邱建平说:“一户一犬主要考虑到苏州的人和犬只的数量不断在增长。苏州的整个城市的环境容量也已经不够了,为了防止犬只的扰民伤人,所以这次修订法规的时候,对犬只数量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据了解,关于一户一犬具体的标准和实施操作规范,将由公安机关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为确保条例能落到实处,条例也明确养犬未经登记以及违法饲养等情形,都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邱建平表示,违反一户限养一犬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养犬人在10日内限期来处置。对未处置的可以进行处罚,并没收犬只。
同时,条例要求养犬人文明养狗。携犬外出的,要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束1.5米以内的牵引带。也就是说今后小孩子遛狗将被禁止。此外,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采取怀抱,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戴犬嘴套等措施,并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违反规定的都设置了相应的处罚内容。苏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立法是关键措施和必要手段。今后也将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严格执法,同时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治理养犬乱象。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耿昊东 郭彧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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