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日前发出《关于下放全省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今年起,向全省所有高职院校下放教师职称评审权。
此次下放的职称评审权涵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系列(包括教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和实验技术职称系列高、中、初级职称。其他"辅系列"中级和初级职称一律下放,实行"以考代评"系列,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具备其他"辅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依申请下放。经授权自主评审的职称证书全省范围内有效。改革共涉及全省高职院校90所,专任教师4.73万人。这也是继去年下放本科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我省高等教育领域职称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比原定计划提早了一年。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同步印发,对职称评审需满足的学历、资历、教育教学、专业实践、教科研业绩等要求都做了细化,特别是将"师德"摆在教师评价的首位,规定: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的,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的,或有谎报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请人,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延迟申报或不予申报处理。(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罗聪懿 康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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