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原址后,房产证没了
广州街坊林伯从小生活在海珠区宝岗大道龙田直街。1997年为配合城市改造,龙田直街有几十位业主陆续搬离家园。而当时负责拆迁工作的广州市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会让街坊们回迁到原住处。
据了解,1995年穗京公司经市规划局批准征用龙田地段21319平方米用地,分三期开发,首期已于1999年建成一栋12层高的穗龙花园,二期用地于2000年左右拆平后就开始烂尾。
1997年,林伯与穗京公司签订的补偿协议书上写明,穗京公司拆除林伯在龙新三路建筑面积为49.41平方米的房子,并将新建回迁楼的6层楼东向面积为72.25平方米的房子补偿给林伯。多出来的面积,林伯将以不高于40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购买。当时广州市公证处亦对此份拆迁补偿协议作了公证。
1999年,属于第二期拆迁户的林伯与另外80多户拆迁户被穗京公司安置到穗龙花园。但当林伯交齐差额房款后,却迟迟未能取得房产证。

图片来源:DV现场
曙光渐现,却被告知房屋已被抵押
入住后,林伯四处求助,求助街道,求助法院,但一直未得到解决。
2011年,林伯等人再次向法院申请,海珠区法院判林伯等住户胜诉,解封了房屋,法院表示可以拿房产证。直到2014年,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终于接受了他们的办证申请,并表示在2015年2月26日可以取得房产证。
但林伯却在2015年1月28日接到了广州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通知,表示他们无法取得房产证,因为房子在1999年底就被抵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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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一开始毫无头绪,“自己的房子怎么会被抵押了?”。经过多方查证后才知道原来是穗京公司的经理吴某平利用自己的私人项目公司晓穗公司将林伯等29户二期拆迁户的房子抵押给了银行,套现650万元。与此同时,第一期的55户拆迁户中也有36户的房子被吴某平以公司名义抵押。
“也就是说一共有65户房子受牵连,一直拿不到房产证。”说到此,林伯非常气愤。
因为房产证的问题,穗龙花园的居民在小朋友读书,出国等事务上遭受诸多阻碍。
烂尾地拍卖 却又生波折
2005年,在市政府主导下,穗京第二期拆迁用地公开竞拍,这成为广州首宗通过司法途径成功解决烂尾地块的案例,当时,广州中惠置业有限公司以8200万元的价格获得开发权;2006年,中惠置业用2400万元取得第三期拆迁用地的使用权。
穗京公司现任负责人谢先生表示,拍卖所得的8200万元首先是要用于一、二期拆迁户的货币补偿和消除银行贷款,但海珠区法院却只支付了5000多万元,余下的3000多万元并未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致使林伯等一、二期拆迁户仍未能取得房产证。
对此,海珠区法院表示,进入司法程序的拆迁户都可到法院申请拆迁款。据了解,截止统计到2016年8月,进入司法程序的拆迁户有180户,已发放拆迁款的有152户,剩余的28户尚未到法院申请。法院表示,拆迁地拍卖所得的款项只有8000多万,发给拆迁户已占大部分,只剩下两千多万,而剩余的款项还需要支付拆迁成本和预留一小部分作为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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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锅乱粥 结果苦了住户
出现问题的还有第三期的26户(涉及32套房)拆迁户。2006年,中惠公司取得第三期用地时,与国土局签订合同约定,“乙方需负责该地块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地块需拆迁面积为9885平方米,此面积是档案查册统计数据,并不是实际拆的数据,在拆迁过程中仍按实际情况由乙方负责全部补偿安置”。
但后来中惠公司却称,这26户拆迁户已被安置在穗龙花园,前升平公司已履行安置义务。而在2011年,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的确向市国土房管局产权地籍处发函称中惠公司的拆迁项目已结案,并表示拆迁范围内房屋均已作价补偿或永迁安置完毕。但据穗京公司谢经理表示,这26户拆迁户只是借住在穗龙花园,一旦穗京公司清算完毕,这批住户将有可能被清走。
与此同时,广州市国规委对中惠公司在龙田地块的中惠雅苑项目当中的20套房屋标记为“回迁房”,“未纳入预售”,限制其销售。2015年,中惠公司申请撤销该20套房的销售限制,但被广东省住建厅驳回。

事件进展
穗京需被强制清算
一二批住户房产证见曙光
穗京公司目前的负责人总经理谢先生表示,根据今年8月越秀区人民法院的判决,穗京公司将被执行强制清算。
谢先生表示,目前正在收集穗龙花园中第一二批回迁户的资料和签名,再递交给清算组。清算结束后,有望厘清当年吴某平向银行抵押房屋借款的事实经过,确认这65户房屋的所有权为拆迁户所有。
“确权之后,65户拆迁户的房子就可以从这次抵押纠纷中解脱出来,林伯他们就可以再去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房产证。”
而第三批拆迁户的安置问题,依然在走法律程序中。今年初当中的四户人家向海珠区法院起诉中惠公司,但法院称该26户在中惠公司竞拍取得土地前已经安置在穗龙花园,因此驳回了拆迁户的起诉。如今四户拆迁户继续向广州中院上诉。
街道办:建议多部门成立专案小组推动
咩事就此事询问穗龙花园所在的龙凤街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穗龙花园回迁户的问题由来已久,街道办也多次介入协助处理。尤其当时由于开发商没有完善相关的验收手术,回迁户长期使用的都是临水临电。后经街道与供电供水部门多次协调,才实现正常的居民用水用电,但由于没有产权证明,仍不能办理“一户一表”。
街道办负责人表示,龙凤街道办曾多次召开协调会,但至今仍没有实质性进展。要解决穗龙花园及穗京龙田地块的拆迁安置问题,并非街道或单一部门能办到,因此龙凤街道办事处恳请各职能部门成立专案小组,联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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