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下午,扬州市人大召开2018年度立法工作部署会,确定明年扬州市将制定《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法规。

同时还确定《扬州市社区物业管理条例》、《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扬州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和《扬州市养老服务条例》为明年的立法调研项目。
扬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扬,扬州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令俊,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妍、范天恩、杨正福,秘书长林正玉参加会议。
12月5日下午,扬州市人大召开2018年度立法工作部署会,确定明年扬州市将制定《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法规。

同时还确定《扬州市社区物业管理条例》、《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扬州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和《扬州市养老服务条例》为明年的立法调研项目。
扬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扬,扬州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令俊,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妍、范天恩、杨正福,秘书长林正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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