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公园体系建设,关系扬州绿色发展和百姓福祉。12月1日,扬州民生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扬州市公园条例》正式实施,扬州也举行条例实施动员暨公园集中开放、开工活动,共有33个公园建成开放,20个公园集中开工。扬州市委书记谢正义、市长张爱军等四套班子领导出席活动。

《扬州市公园条例》是扬州借鉴国内公园立法和发达国家公园管理经验,制定的全市民生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全省首部关于公园的立法。《条例》将公园体系建设和管理法制化,规定了各级政府在公园规划、建设、管理中的责任,明确了公园主管部门和公园管护单位的具体管理和维护责任,规范了市民和游客等使用者的行为要求,从而实现“促进建设、加强管理、规范行为、提升服务”。

张爱军宣布明月湖公园开园。他说,明月湖公园是扬州公园体系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它标志着扬州公园建设水平达到了新高度,标志着西区新城开发建设揭开了新篇章,标志着打造美丽中国扬州样板迈上了新台阶,标志着扬州城市公园体系已初步成形。《扬州市公园条例》的颁布实施可谓适逢其时,希望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公园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继续舍得把城市最金贵、距离百姓最近的地块拿出来建设公园。城市公园管理部门和公园管护单位要按照条例要求,承担好公园的日常管理、维护责任,真正将公园体系建设作为提升扬州城市治理和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作为我市迎接省运会、省园博会的最美形象,作为展示当代扬州园林工匠精神的最佳展场。

扬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令俊指出,要营造浓厚氛围,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公园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清晰法律责任,严格监督到位,依法推进相配套措施的落实和《条例》的有效执行。
今天上午,江都南水北调源头公园也正式开工建设。该公园位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及江淮生态大走廊的源头起点,地处未来扬州城市东部新中心的核心地带,总占地420亩、总投资1.6亿元,建成后,江都百姓又增加一处休闲健身的好去处,成为当地彰显民生关怀、展示城市形象、体现发展温度的又一重要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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