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扬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并听取相关汇报。

会议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对标十九大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定不移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方向,切实有效围绕全市大局履职尽责,面对新征程新任务,要在加强学习中提高履职能力,在健全制度中提升工作效力,在促进联动中凝聚广泛合力,有效汇聚做好人大工作的持续推动力。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农村扶贫工作的汇报以及市人大农村工委对此的调研报告。预计到今年底,全市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基本可以提前实现脱贫目标。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水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汇报以及市人大环资城建工委对此的调研报告。截至10月底,全市32个省考以上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0.6%,同比去年提升6.2个百分点;空气优良天数比例63.2%,预计全年空气质量与去年持平。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和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市政府关于扬州市2017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汇报以及市人大财经委对此的审查结果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预算工委对此的跟踪调研报告;听取市中级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市人大内务司法工委对此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召开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建议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上旬在扬州举行;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和被提请任命人员拟任职发言。

扬州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令俊,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志芳、范天恩、杨正福,秘书长林正玉出席会议。扬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扬,扬州市副市长丁一,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薛剑祥,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戴飞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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