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足协官网发布了关于对贵州恒丰智诚足球俱乐部队官员罗政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2017年10月10日,中国足球协会“我要上奥运。中国国奥队选拔赛”第23场,上海申鑫足球俱乐部队与贵州恒丰智诚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上海金山体育场外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组的报告及当事人的书面说明等,当比赛进行到第90+4分钟时,贵州恒丰智诚足球俱乐部队官员罗政指责裁判员,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六条、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停止贵州恒丰智诚足球俱乐部队官员罗政进入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正式比赛的替补席3场。
上述处罚的执行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四十五条等规定执行。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