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安全是农业生产安全的重要因素,也关系着市民日常饮食的安全与健康,为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农药经营企业需领取经营许可证,确保农药在销售环节的规范安全。

今天(10月10日),在江都的一家农资销售网点,农林行政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正在对店内农药的品类、库存情况以及销售台账进行突击检查。
现场带队的江都区农林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郭晓同表示,此次突击检查主要是针对该网点库存仓库的农药,特别是柜台上的农药有无假冒三证农药、假冒伪劣农药等情况。同时,现场的执法人员还对仓库农药进行了质量抽检,从抽查的情况看,这家农资公司整体还是比较规范的。

根据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部门将着重在农药经营许可、限制性农药的定点分布规划和农药销售后可追溯体系的建设等方面逐步加强实施工作。其中,农药经营需要申请经营许可证。今年6月1日以前已经实际经营的门店,必须在2018年8月1号前完成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今年6月1日后运营的门店必须申领后才能经营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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