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城市频道)流量不够用怎么办?一般大家要不省着用,要不就在买点。不过广东男子林某不走寻常路,他发现了一个免费使用的流量的“窍门”。不过付出的代价是失去3年2个月的自由。
据了解,林某是一家网络公司的员工,2014年6月,他在网上无意间发现,江苏一家通讯公司的网络系统存在漏洞。
这时,江苏的一个通讯代理商朱某,向他提供了一个进入网络后台的工号,林某登陆服务器后台后发现,他可以利用漏洞,给江苏省内的任意号码更改套餐。
考虑到自己平时工作,需要使用大量的手机流量,林某便动起了歪主意,从网上购买了4张江苏的手机卡后,更改了套餐,并将其中的两张交给了女友和哥哥使用。
2016年8月,通讯公司发现林某的行为后,立即报了警。当办案民警找上门后,林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此时,他办理的四张手机卡,共偷用流量3400多G,涉案价值高达17万余元!
案发后,林某主动向通讯公司赔偿了损失,并取得了对方谅解。不过,林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犯罪,而给林某提供登陆账号的朱某也被另案处理。
现实生活当中,我们所说的盗窃都是金钱,财物等等,对于无形物能否成为盗窃的对象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电力,煤气,天然气,网络号码,电信码号等等 均作为盗窃罪的侵害对象,因为这些无形物,代表了具有财产归属的性质。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林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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