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治理城市污水,改善水环境,常州溧阳市计划实施一项区域治污工程,这项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经过层层筛选,由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牵头组成的联合体最终胜出,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也在7月20号对预中标结果进行了网上公示。然而有人却向记者反映,这次招投标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建七局联合体使用的投标材料并不符合要求,而且还涉嫌造假。
溧阳市区域治污工程总投资预算约12亿8千万,由政府和民间资本共同出资,实施单位为溧阳市水务局。今年5月22号,溧阳市水务局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了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中建七局、中交一公局、中建八局等4家公司各自牵头组成的联合体参与了6月20号的竞标,最终,中建七局名列综合得分第一。
陈先生是本次竞标第二名中交一公局联合体的一名联络员,他告诉记者,溧阳市区与污染治理工程采取的是PPP的形式,民间资本的回报主要是项目建成后的污水处理费。陈先生说,中交一公局的报价是处理每吨污水两块八毛六;中建七局报的是三块九毛多。陈先生说,这个两块八毛六的报价是根据公司三十年的运营经验分析出来的。
记者了解到,整个区域治污工程完成后,四个污水处理厂30年的总计污水处理量为62031.75万吨,按照中建七局联合体给出的3.89元每吨的报价,30年的污水处理费合计收入为24.5亿元,而按照中交一公司每吨2.86元的报价,30年污水处理费的总收入17.74亿,两者相差了6.76亿左右。目前,溧阳的居民用自来水价格是每吨3.05元,其中就包含污水处理费1.375元,将来这项工程完工后,这6.76亿的污水处理费,是要打入居民水费的。陈先生说,中交一公局追求的是3%-5%的合理利润;如果报价高出了六亿元,那就纯粹是一种暴利!
陈先生说,报价高是一方面,中建七局联合体此次竞标使用财报也不合常理,按照此次招投标的要求,投标公司必须提供最新的,不得早于2015年的年度财务报告,而中建七局使用的却是2015年的财务报表。按照常理来说,在竞标日6月20号,中建七局的2016年的财报早就应该审计完毕。
基于这些疑问,今年6月26号,中交一公局就中建七局投标时提供的财务报告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了书面质疑,面对质疑,中建七局提供了一份由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开具的证明,证明中建七局2106年财务审计报告送达时间为2017年6月26号,而开标时间为6月20号,因此这次投标中只能使用2015年的财报。从省采购平台对于质疑的回复来看,他们对于这份证明也予以了采信。而中交一公局方面则表示,中建七局出具的这份证明涉嫌造假。中交一公局联合体陈先生说,他们打电话到北京中建华总部,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实,并没有给中建七局出过这个财报。
记者了解到,中交一公局联合体通过多方调查了解,已经拿到了一份中建七局2016年的财报,这份材料显示,财报的审计单位为北京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并非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而且早在今年3月20号就已经审计完毕。
那么,对于中交一公局提出的质疑,溧阳市水务局又会作何处理呢?7月19号,记者来到了溧阳市水务局。对于中交一公局后来调查到的相关证据,溧阳市水务局的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之前并不清楚。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如果最终证实中建七局中标无效,那么是重新招标还是采用排名第二的,溧阳当地无权处置,要由省采购中心裁定。
对于中交一公局的质疑,中建七局作何解释呢?记者电话联系了中建七局负责此次招投标的一位负责人。中建七局联合体投标联系人肖必建说,针对中交一公局的质疑,中建七局已经做过回复;而且是通过专家审核的2016年财报。
然而就在这些疑问没有解开之前,7月20号,溧阳市水务局召集中建七局联合体召开了项目确认谈判会议,会后还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预中标公示,中标单位仍然是中建七局联合体。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交一公局后来补充的证据材料,他们并未受理,因为这些证据只是口头告知,没有书面发函。
记者了解到,除了溧阳市水务局和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溧阳市财政局作为项目资金的支出单位,也作为监督方参与了此次招投标过程,他们认为,在事实真相没有查明之前,项目的推进应该暂停。溧阳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施尧说,按照《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的具体条例,要把事实的真伪辨别清楚,要在准确无误之后才能作出最后的结果。
政府采购之所以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就是因为要把钱花在刀刃上,说白了,溧阳市的这项区域治污工程,归根结底花的还是溧阳老百姓的钱。因此在招投标时,相关单位更应该严格把关,充分尽到把关人的责任,在面对有证据的质疑时,应该仔细核实相关材料的真伪,绝不能让老百姓花冤枉钱。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关玮玮 何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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