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于立生
(作者于立生,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评论员;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手机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4月16日,环保部强化督查组在对山东绿杰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杰环保”)正常检查执法时受阻,并被非法扣留。目前公安机关已传唤4名涉案违法行为人,涉事企业立即停产整顿。
环保部督察组在地方上进行环保督查执法遭遇抵制的事,已非第一次发生。去年环保部督察组在河北定州市华茂水泥制砖厂检查时,也曾遭遇企业负责人阻挠,事后该企业负责人被刑事拘留。如今类似的事又发生在济南,甚至更加变本加厉。据环保部通报称:绿杰环保负责人王某到场后,督查组及当地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向其出示了执法证件,但王某居然称证件有问题,拒绝检查,不提供相关环保资料,同时立即将大门紧锁,不允许检查人员离开,扣留执法人员超1小时。一家以“环保节能”为名的公司,居然对抗环保执法,未免太讽刺。《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王某等4人不惜践踏刑法,强扣环保执法人员超1小时,究竟所恃何在?
绿杰环保被查出的问题在于:企业车间内燃煤手烧炉未列入当地燃煤小锅炉淘汰名单,电焊生产工段无粉尘及废气收集处置装置,车间内噪声比较大,地面粉尘较重等等。
但是,其实去年12月,当地媒体齐鲁网就曾报道:“为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济南历下区环保局联合辖区办事处、城管部门,对辖区内小燃煤炉具实施网格化监管,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保对每个污染点源走到、看到、查到……共取缔小型燃煤炉具20台,并进行集中销毁。”但是如今看来,这样的报道却是令人存疑:真的“确保对每个污染点源走到、看到、查到”了吗?为什么绿杰环保并没有被查出来?有没有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道理再简单不过。环保部督察组既然能直接查到绿杰环保,并且一查一个准,当然是有所凭依——很可能是收到了受害群众的举报线索;那么,难道历下区环保部门还没有国家环保部督察组了解本地企业?
2014年新《环保法》修订施行,曾被誉为“史上最严”“长出牙齿”,严就严在新增了对涉事企业“按日计罚”,罚款数额上不封顶,并拿“保护伞”开刀等制度。而要将“史上最严”《环保法》落到实处,关键还在于各个层级环保部门的恪尽职守;而不能总指望“钦差大臣”一竿子插到底地过问到具体企业,否则,“钦差大臣”只怕也忙不过来。
但硬币也有另一面,如今环保部督察组既督查到地方上,甚至遭遇相关企业的顶风抗法,悍然非法扣留执法人员,那么,则要以此为“反面典型”,予以深度“解剖”。除了对涉事企业及人员,该拘的拘,该罚的罚,该关停的关停;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之外,更要查查其不惜悍然抗法,究竟所恃何在,背后是否有保护伞等问题。惟其如此,才能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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