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发现取款机里竟然有他人忘记取走的银行卡,并处于取款的状态,面对这样 的"好事",一名男子认为是"天上掉馅饼",经不起诱惑,取走了5000元钱。当然,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制裁。
去年11月22日,常州一名女子取款后,忘记拔走银行卡就匆匆离去。女子前脚刚走,一名年轻男子来到ATM机前,发现取款机内有银行卡,男子起了贪念,取了5千元扬长而去。当民警接到 失主报警,调取监控查询后,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常某。
日前,常某被起诉到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常某交代,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好,但以为最多像捡钱包不还一样,是道德问题,没想到已经涉嫌犯罪。法官指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用遗留在 ATM机上的信用卡取款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中的"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情形,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法院认为: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冒用他人信用卡取款5000元,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常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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