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月17日政协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17年2月5日在南京召开,会期4天半。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学习讨论中共江苏省委书记李强讲话;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有关报告;选举;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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