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候了,承认我们的无知和短视|荔枝时评

2016年10月27日 16:30:21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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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土绒

  (作者土土绒,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手机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秋日,雁南飞。关于候鸟迁徙,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有太多美好的记忆。但是,近日爆出的一连串新闻,却让人感到无奈与愤懑。

  10月上旬,多家媒体报道《天津、唐山现万米猎捕鸟网:满地都是腐烂死鸟》:设网捕鸟者用专业割草机开拓出十多条网道,“十多条肯定是有了,芦苇太密,人工没办法数清具体的数量。”不久以后,是内蒙古锡林郭勒旗数百只天鹅、绿头鸭遭毒杀。此外,还有媒体报道称:近些年,蓟县破获两起鸟贩子案件,但至今没有下达判决;鸟贩子较为集中的宁河县,没有破获一起案件。

  只要稍微留意一下新闻,就会发现类似的事件几乎已经算不得“新闻”。秋天是候鸟迁徙的季节。全球一共有八条候鸟迁徙路线,其中有三条途径中国。而对于途径中国疆域内的候鸟来说,它们所面临的最大捕猎威胁也随之到来。每年这个时候,国内都会有大规模非法捕猎候鸟的报道,仅仅搜索“天津+捕杀候鸟”就有二十多万个网页出现。而距离北京大约300公里的锡林郭勒洪图淖尔,在蒙语里的意思是“有天鹅的湖”,每年秋冬都有南飞过冬的天鹅在这里经停:“10月份天鹅就来了,最后一拨怎么也要到11月末才飞走。即使下雪了,湖边冰封了,还能听见天鹅的叫声。每年这个时候,湖里满满的都是天鹅,感觉都装不下那么多。我七天前到湖边的时候,还看到湖里的天鹅白白的一片。”但鸟儿的天堂却遭遇人类投放剧毒农药。

  是不是很气愤?当然。但在气愤之余,我想提醒大家,还记得去年年底的“大学生掏鸟案”吗?当时,被媒体简化为“大学生掏个鸟窝就获刑10年”的案件,引起了网友的一片质疑和嘲笑:大学生放假在家随便掏个鸟窝这种小事,还值当判刑?还判了10年那么多?但事实是:这位大学生闫某是“河南鹰猎兴趣交流群”的一员,曾经非法收购凤头鹰一只(后转手出售);他在网上兜售时,特意标注信息为“阿穆尔隼”。也就是说,这名大学生是非常清楚自己在捕猎、售卖国家保护的珍稀动物的,而且不是第一次干了。所以,“掏鸟”只是事件的冰山一角,正如媒体调查发现,“捕鸟是开端,在此之后是长长的贩卖链条。”

  事实上,无论是“万米网海捕候鸟”,还是鸟儿天堂毒杀天鹅,或者是大学生掏鸟案,反映出的是同一个问题:我国的禽鸟盗猎现象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的利益链条,到了不打击不行的地步。但普通网友可能还没有清晰的认识。

  在候鸟途径的部分农村,很多村民在从事捕鸟、卖鸟的营生。有的村民一天就能捕获几百只,一个候鸟迁徙季节下来,净收入上万元。在天津的宁河县,仅大鸟贩子就有40多个,他们收购的鸟多则几万只、十几万只,少则几千只。这些禽鸟绝大部分被贩卖到南方,成为人类的餐桌美食。换句话说:捕猎者、贩卖商、消费者共同组成了一个利益联盟,肆意捕杀鸟类,破坏本已脆弱的生态链条。

  据统计,全世界每天有75个物种灭绝,每小时有3个物种灭绝。据科学家估计,由于人类活动的强烈干扰,近代物种的灭绝速度比自然灭绝速度快1000倍,历史上从未有这么多的物种在如此短的时间内面临生存危机。

  我不想再普及保护珍稀动物、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所有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人都应该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但是,为什么这种很可能造成物种灭绝的大规模捕猎会持续多年无法禁绝呢?为什么会觉得捕猎、贩卖珍稀动物是小事一件、不值一提呢?也许,我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仍然太薄弱了。

  1998年,中国正式设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部级)。同样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涌现了一批民间环保组织。他们通过组织公益活动、出版书籍、发放宣传品、举办讲座、组织培训、媒体报道等方式,进行环境宣传教育。但是,我国的环境保护之路仍然艰难,除了偷猎候鸟之外,各种环境事故也频频发生。这两天热议的环保局长用“棉纱堵空气采样器”造假,就是其中一例。

  斩断利益链条,减少环境犯罪,当然有很多工作要做,有关部门也当然应该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但是,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认识到这些环境破坏事件的严重性,承认我们在环境保护上的薄弱,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环境犯罪的查处力度,拒绝消费食用珍稀保护动物,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能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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