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岁的小张之前在苏州昆山打工,去年7月他在一家网吧连续上网6个小时后猝死,那么网吧究竟有没有责任呢?近日,昆山法院针对本案进行了宣判。
回忆起当时的情形,网吧附近的商贩,依然心有余悸。去年7月的一个晚上,30岁的小张下班后,来到昆山北门路附近的一家网吧上网,这一上就是一个通宵,没想到第二天凌晨出了意外。当时小张突感不适,晕倒在网吧里!
尽管120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但小张最终还是因抢救无效死亡。儿子猝死的消息,对小张的父亲来说如同晴天霹雳。小张很小的时候,母亲就过世了,就靠老父亲一个人,辛辛苦苦把他拉扯大。本来一直在老家,但去年初,小张执意要到昆山打工,没想到,这一别竟成了父子俩的最后一面。
据了解,该网吧存在违规经营,而且环境比较差,卫生条件也不好。并且在张某出现晕厥之后,没有对张某进行及时的抢救。
小张的父亲认为,网吧对小张的猝死负有责任,要求对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但网吧老板却认为小张已经是成年人,在身体可能存在异样的情况下,依然连续上网六个小时,因此也应负有很大责任。
昆山法院民一庭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尽到上述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网吧的每日经营时间限于早上8时至晚上24时,所以本案中网吧有违规经营的行为。
最终,昆山法院判决网吧对于小张的死承担百分之二十的责任,赔偿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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