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下午,记者从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从6月1号开始,南京市工伤认定管理层级下放,也就是说,南京职工在企业注册所在区,就可以办理工伤认定,不再需要大老远跑到市人社局了。
【下月起“家门口”可办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层级下放后,只有南京市级机关、市直属事业单位等职工的工伤认定在南京市人社局,其他企业、社会团体等职工的工伤认定,都在各自工商注册所在的区人社局申请办理。
南京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陈越表示,工伤认定权限下放改革就是打破参保地的概念,人社局统一按照企业注册地划分,已经完成了市级统筹。
【严格指导监督 确保标准统一】
据了解,为了让各区工伤认定执行统一标准, 各区负责相关工作人员已经进行了近半年的业务培训, 确保工伤认定裁量尺度一致。6月1号具体执行后,市级层面也将进行严格监管。
届时,将建立定点联系人制度,市工伤处的一些专门人员分到到各个区指导督办,特别对一些复杂疑难案件,会定期进行商讨。同时会对基金监督检查,跟案件量有很大出入,有关部门会及时介入调查。
【南京职工工伤认定】
南京市人社局:南京市级机关、市直属事业单位、驻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所属单位(仅涉及非现役人员)以及在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在宁企业单位的工伤认定。
各区人社局:企业注册地所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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