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摆设“捕鱼机” 开设赌场被判刑

2016年02月01日 07:00:55 |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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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晓清 李洋明)为获取不义之财,今年33岁的许某在淮安市承德北路的一间门面房内,摆设两台具有赌博功能的捕鱼机。结果仅十天时间,许某就被警方抓获了。1月25日,淮安市清河区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对许某判了刑。

  许某是一名个体经营户,平日有赌博的嗜好,曾因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处以500元罚款。2014年年底,许某在淮安承德北路的安涉桥小区附近租赁了一间门面,从事保健品销售。因为经营项目单一,店内的经营状况一直不太理想。 一次偶然机会,许某听说广东沿海一带不少经营户在店内摆设捕鱼机而发了财。这说者无意,听着有心,这一消息让正处于事业低谷的许某看到了希望。经过四处打听,许某终于在网上找到了一家销售捕鱼机的深圳卖家。一番商谈之后,许某以两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两台。

  2015年11月初,许某翘首以盼的捕鱼机终于邮寄到店了。为了吸引客户参与,许某四处奔走,召集了昔日的不少赌友参与,因为玩法新颖,一时之间,受到了不少人的追捧。

  然而仅过了十天左右,许某门面店内有人赌博的行为就被警方掌握。11月20日晚,公安机关赶到现场后,当场查获两台捕鱼机和三名参加赌博人员。经淮安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认定,该捕鱼机为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

  检察机关提醒:生活中,很多人以为捕鱼机、老虎机等是娱乐游戏活动而非违法犯罪,但法律明确规定,设置具有退分、退币、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作为奖品,或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的,应认定为 “开设赌场”行为。而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就构成了开设赌场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以营利为目的,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供人赌博,构成开设赌场罪,介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赌资及违法所得较小,遂对其从轻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江苏城市频道为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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