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一霸气违建8年没拆掉:建在“国保”控制带上

2015年12月09日 11:37:14 |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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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举报的违建紧临烈士陵园和铁瓮城遗址

 

  位于镇江烈士陵园旁边的这座房子已荒置多年

 

铁瓮城遗址和烈士陵园都位于北固山

  镇江铁瓮城遗址2013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日有人举报称,在铁瓮城遗址附近,有超过1万平方米的违建。昨天更有消息指出,该违建在铁瓮城遗址保护范围内,并蚕食了烈士陵园的一段围墙。

  举报

  国家文保单位铁瓮城遗址附近

  有上万平米的违建

  近日有人举报称,镇江铁瓮城遗址和烈士陵园附近,有超过1万平方米的违建。昨天更有消息称,违建在铁瓮城遗址保护范围内。

  记者昨天从相关部门获悉,这些房子为原镇江市合金铸造厂所有,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严重亏损状态。经政府部门批准,于2002年3月25日改制给自然人胡某,现更名为镇江市金煌庭合金销售有限公司。改制后,厂区内原有构筑物的结构发生了变化,部分厂房被拆除重建。

  昨天中午,现代快报记者来到镇江市东吴路30号发现,这里是一座一层楼的门面房,大门紧闭,该房东侧是一条坡道,顺着坡道往上约50米,就能看到一座合围起来的房子,中间是一个2层楼高的门楼,红色的木质门关着,门内传来狗叫声。年过七旬的吴老汉长期在此看门。他告诉记者,此处原来是一个工厂,后来本打算改建成养老院,如今已经“荒了好多年了”,原因是“没钱赚”。

  现代快报记者进入门内发现,里面有大约篮球场大小的空地。从露天和室内堆放的建筑材料可以看出,这座房子尚未完工。周边是4幢连在一起的房子,大多是毛坯房,最高的一幢有5层楼。这幢楼背后就是镇江烈士陵园,而镇江烈士陵园和铁瓮城遗址一样,同属于北固山前峰。

  幕后

  烈士陵园也曾多次反映违建

  最后都不了了之

  事实上,除了这幢最高的楼房,此处建筑的西北角也与镇江烈士陵园连为一体,只不过该楼对烈士陵园的影响最大。现代快报记者昨天在烈士陵园警示碑和纪念碑等革命纪念景点前看到,这幢楼很显眼——它的“脊背”直接立在了山上。

  “肯定是违建,但这么多年也没有人来管。”镇江烈士陵园一位负责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这幢楼原来只有2层,2007年开始违法建设,这几年来一直建建停停,蚕食了烈士陵园的一段围墙,最终变成了5层楼,他们为此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都不了了之,“有时候在这个部门人还没走呢,人家就打电话给他(胡某)了,我们单位职工为了这个事情还被打过,办公室门也给冲掉了。”

  “按照国家民政部的规定,烈士陵园周边要保持安静严肃,我们还是国家重点烈士陵园,这幢楼建得这么高,肯定会对烈士陵园的视野等方面造成影响。”这名负责人表示,要解决这个问题“很难”,这些年来,不仅仅是他们单位,周边老百姓也反映过此事,这件事情甚至曾惊动过市领导,相关领导还召集人员专门开会讨论过,但未能改变客观事实。目前此处建筑“已经停了两三年”。

  记者搜索发现,今年以来,此事也多次被网友举报到当地论坛,引发热议。

  铁瓮城遗址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北固山的前峰。1991年起发掘,清理出六朝夯土及包砖墙遗迹、历代官衙建筑遗迹等。铁瓮城始建于三国孙权时期,在吴国几座都城中建城年代最久,保存遗迹最为完整,而文化内涵亦极为丰富,作为地方政治中心的治所,历经晋、唐直至明、清,已有上千年的历史。这在古代城市史上也是十分少见。2013年5月,被国务院核定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深度追问

  到底是不是违建?

  规划部门:没有建设规划许可证,是违建

  昨晚,现代快报记者多次拨打胡某的手机,希望就违建风波对其进行采访。不过截至昨晚发稿前,手机一直无人接听。

  “网上举报基本属实。”当地规划部门一位知情人表示,因为没有获得建设规划许可证,被举报的这几幢房子都是违建。该知情人还透露,胡某曾多次到镇江市规划局申请补办手续,最近一次申请是今年,但因为没有文保单位的相关说明,规划局经研究不予补办。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大市口街道办城管科,该科工作人员表示,此事过于复杂,需要上级单位和公安等部门的配合方能解决。发稿前,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此事已经引起镇江市委市政府的重视,镇江市行政执法部门正在调查处理。

  是否在文保范围内?

  文物部门:不属遗址保护范围,但位于建设控制地带,属违规

  镇江市文广新局文物处处长张小军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东吴路30号的建设活动不属于铁瓮城遗址保护范围,但位于建设控制地带。2008年镇江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一个文件,将此举定性为“违规行为”。

  该文件写道,“以上区域新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事先未向省、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申报,违背了文物法规的有关条款……根据镇江市镇发(2005)53号文件中关于招商引资来镇江投资的企业实行‘首犯不纠’的精神。同时,鉴于此处建筑行为是在已有建筑物基础上增高建筑的状况,故同意不予拆除”。

  不拆的依据是什么?

  镇江曾出文件,对企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首犯不罚”

  2009年,镇江市规划局行政处罚委员会委员会议纪要中作了明确结论,该违法建设系招商引资项目,根据“首犯不罚”的原则,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所谓的“首犯不纠”或者“首犯不罚”,指的是公布于2005年10月28日的《中共镇江市委、市政府制定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十项规定》中的第六条“严禁以罚代管”:“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违规行为的查处,应以教育为先、督导整改为主,严禁以罚代管。对首次发生违规行为的企业,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则上只要能接受教育,并按照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的整改措施及时纠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没有“首犯不罚”这一说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这是法治的基本原则。”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年度杰出人物(2010年)姚远认为,“只要是违反法律的行为,没有首犯不罚这一说。”

  姚远指出,对于文物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内不允许进行其他建设,而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虽然不是不能建设,但建筑风貌要跟文物相协调,而且必须经过审批。铁瓮城遗址目前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要上报国家文物局,若无国家文物局同意,地方规划部门不得批准。因此上述建筑既违反规划法律也违反文物法律,当地文物部门应及时上报国家文物部门,由国家文物局依法处理。

  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建该如何处理?姚远表示,不是说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所有建筑都要拆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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