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沛县市民陈某为了办高额信用卡,听信王某的话,花了12000元买了一张水床,不过王某拿到钱就消失了,为了让王某退钱,陈某想出了一个高招。那就是在王某写的12000元的收条上,加了一笔,变成了112000元。也就是这一笔,陈某从受害人变成了被告人,被依法判刑。

事情还得从2011年底说起,陈某认识了王某,王某自称可以帮人办理高额信用卡,不过得组织多人一起办。陈某刚好有这方面就答应帮忙找人。

被告人陈某说,把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开的证明都给了王某。而王某拿到了之后,就没有动静了。陈某就去找王某, 王某表示他们这个水床是公司生产的,买个水床才能办信用卡。
为了早点办信用卡,陈某就花了12000元买了该水床,并且让王某写了一张收条。不过拿到钱会后,王某就消失了,再也联系不上。为了找到王某,要回这12000元,陈某想出了一个“妙计”。把收条上面的12000元,改成了112000元。

被告人陈某说,他随手就加了个1,就是为了让公安局注意这个事情,由于数字金额大,警方可能会放到心上。
陈某同时让朋友孟某帮忙做伪证,称王某以办理信用卡为名,诈骗他们11万多元。陈某随后被网上追逃,2014年被警方抓捕归案。随着调查深入,事情真相大白。陈某和孟某涉嫌诬告陷害被警方控制。
徐州沛县法院刑事审判员陈兆霞说,陈某的主观意图就是捏造事实,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是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

昨天下午,徐州市沛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和孟某犯诬告陷害罪,均被判处拘役两个月。本案所涉其他人员,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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