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警方通过摸排走访、缜密侦查,辗转千里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达24万多元的系列婚姻诈骗案,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11月3日,据办案民警介绍,海安县检察院依法对杨某、朱某两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其中,宋某、蒋某、王某、金某、刘某等五名女性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
签了“订婚协议”——
花掉四万多 人却不见了
海安县公安局滨海新区派出所值班民警前不久接到居民于某报警:被人以订婚为由,诈走钱款4万多元。
经查,受害人于某今年29岁,至今还未找到对象,经人介绍认识江苏响水籍女子王某,见面后两人印象不错,双方在媒人和亲友见证下,当场签订了订婚协议。
订婚后,根据王某提出的相应要求,于某向王某支付彩礼费26660元,另购买戒指、服装,给见面红包以及双方媒人介绍费、招待费、来去租车费用等等,于某先后花费4万多元……
然而,当于某提出两人登记结婚时,王某又提出要买车买房,且购车购房的户名都要写上王某名字。没想到,随后王某的联系电话越来越少,最后王某干脆消失不见,于某这才感到不妙发现上当受骗。
“介绍人”很热心——
名为来做媒 实则在诈骗
没几天,滨海新区派出所又接到居民李某的报案。
今年31岁的未婚男子李某报警说,本地一位媒人热心帮他做媒,称家住江苏响水的姑娘朱某人不错,可相亲。于是李某和媒人、亲戚赶往响水。那边的“介绍人”何某将家住灌南县的26岁女子朱某带来相见。朱某颇有几分姿色,李某一见倾心。在“介绍人”何某主持下,双方签订订婚协议,李某当场拿出26660元彩礼钱交给朱某,加上各项费用,也花费近4万元……
然而,李某与朱某在随后的“恋爱”过程中,朱某不停地要钱买房、买车,并且提出户名只能写朱某一个人的名字。结尾如出一辙,没多久朱某也人间蒸发。
随后,海安警方又接到多起类似警情。接警后,海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与滨海新区派出所成立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在响水、海安两地展开侦查。很快,响水籍婚姻“介绍人”杨某浮出水面。53岁的杨某专门“介绍”当地多名女子与海安、如东一带青年“订婚”,名为做媒、实为诈骗。
发现“难缠“就闪人——
多处设陷阱 多人上了当
锁定主要嫌疑人杨某的行踪后,海安警方将其一举抓获。
落网后,杨某交代:骗到手的订婚钱款,他和参与诈骗的女子四六分赃。譬如,杨某帮蒋女定亲骗到钱款26660元,当晚,在盐城一家宾馆,蒋女就付给他10600元。并且,在行骗之前,他们一伙人已商定:见面时不管男方长相好差、家庭经济如何,都要说“好”和“满意”。
同时,在订婚协议上还特别注明:如果女方退亲,就把定亲的钱款全部退给男方;如果是男方退亲,那么定亲的钱款就一分不退。骗到钱款后,女方故意找碴儿为难男方家里人,要房、要车、要高价彩礼,逼迫他们望而却步、主动退亲,从而使男方承担单方面退出的责任,这样,他们一伙骗到的钱就不算违法。如果遇到难缠的男方,他们在行骗得手后就想方设法快速闪人……
警方侦查发现,涉案犯罪嫌疑人、女子朱某在今年七八月间还先后与滨海县男子严某、兴化市男子伍某等人签订所谓的“订婚协议”,索取彩礼、骗得高额钱财。目前,此案正在警方进一步侦查之中。
记者周朝晖
通讯员稳山 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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