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网购狂欢节近在眼前,国家发改委专门发文,对"双十一"购物价格违法行为进行规范,明确规定卖家不得使用"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昨天,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提醒书规定,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禁止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等行为,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 同时,提醒书规定,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属于价格违法行为。
有市民表示,有的商家会使用倒计时,但顾客当天买下东西,等到第二天再去购物网站看时,会发现那些词汇还在网站上,这样会给人一种赤裸裸欺骗消费者的感觉。
据了解,声称"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出厂价""零利润"等,但价格表示不真实、不准确,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也在禁止范围内。事实上,此前相关部门已多次规范电商价格行为,国家发改委6月发布《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规定经营者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广告法,明确定义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引人误导等内容均属虚假广告。
消费者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写出书面材料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当地消协可以通过转办形式转办到网站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或当地消协直接与网站售后服务机构联系帮助解决。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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