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时评:昆航空姐塞行李架“系个人所为”是个什么所为?

2015年10月13日 17:14:41 | 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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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俊 

  (作者毛俊,“荔枝新闻”特邀评论员,江苏广电新闻中心记者;本文系作者为江苏网络电视台及旗下“荔枝新闻”客户端独家供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11日的一则新闻,说昆明航空公司空姐被同事“塞进”了行李隔架,公司领导回应时表示,这是个人所为,公司并不知情。这些年从政府官员被舆论“揭短亮丑”到城管警察粗暴执法,这次航班上的“玩笑”,大多回应喜欢用“个人所为”来搪塞公众,“个人所为”到底是个什么所为?

  回应“系个人所为”的人往往是领导上司,与之相关的事件往往是不大好看的爆料,强调“个人所为”的潜台词无非是:是他自己做的,不是组织领导要他这么做的;是他私底下悄悄做的,不是领导事先知情允许他做的。总之,他是他,组织领导是组织领导,做错了,谁做谁负责。如此理解,“系个人所为”其实更像推卸责任

  但就算是“个人所为”,责任就能这么推卸出去吗?

  所有的事情,说白了都是具体的人来做的,作为个人所在的单位和领导,不是一句“个人所为”就能脱离干系。副局长嫖娼、副所长吸毒、把同事往行李塞,的确都是个人行为,但这样不合理的事情发生,组织和领导有没有责任?组织有没有监督好管理好自己的职员?对于一些错误行为的蛛丝马迹甚至是明显的投诉,有没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新闻中说,空姐对于这样的“玩笑”并不认同,甚至多次投诉,却没有领导“认真对待”。这种情况下,还说“系个人所为”,岂不是自说自话牛头不对马嘴?

  何况个人所为”也不等于一个人所为”

  飞机上的“塞行李架游戏”是第一次出现吗?是一个空姐的遭遇吗?这么长时间,这么荒唐的事情在这么多人当中反复发生,还算得上是“个人”所为吗?如果真的是一个又一个的“个人”所为,除了再加一句“领导组织长期以来毫不知情”,官方回应又能再说些什么呢?这个时候,到底是一个人还是十个人的所为,领导到底知不知情,谁会听呢?

  “系个人所为”的说辞,不仅不能转移注意力,反而很俗套。

  以前不少城管暴力执法案例中,领导都会拿“临时工”说事,久而久之,“临时工”这个词反而成了拥有丰富内涵的新标签。仔细想想,“个人所为”和“临时工”又有什么不同呢?不都是借着非正规的渠道,非正规的身份,非正规的指示来规避责任吗?这样久了,“系个人所为”恐怕离“被玩坏”也不远

  其实,在“系个人所为”和“临时工”的背后,还有更多的思想误区。

  长久以来,我们总是有这么一种观念“错误归个人光荣属集体”我的成绩都是因为集体所取得的,如果别人在我的位置上也能取得这样的成绩,而错误由于自己没听组织的话,背叛了集体隐瞒了领导,个人需要为集体奉献而集体不会为个人“背黑锅”。

  在这里,我们不讨论光荣到底属于谁,但必须明确,组织中的个人犯了错误,集体不可避免需要为他背起“黑锅”。

  作为一位乘客,我从未见过把空姐往行李架上塞的奇闻,也不大能理解这是要培训什么技能,到底有何乐处,或者是不是哪个国家风起的一种搞笑娱乐。至少目前,除了荒唐,我没有更多的感受。而在看了这一则新闻后,我同样也不会去一一甄别到底是一个机组、一架航班、一条线路这么干,还是这个公司的各子公司都有这种癖好,我只知道,这个公司这么干过。这个公司就已经在的脑海里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既然是公司员工在工作场合的行为(无论有无起飞,它都发生在飞机上)、既然它发生过多次、既然这一行为紧紧地和公司印象联系在一起,错误怎么还可能只是个人呢?再说“系个人所为”有何意义?

  集体的成绩来自个人的奉献,集体形象的受损也是个人具体案例的后果。强调是一个人所为还是一群人所为没有任何意义。你说塞空姐这种奇葩事情是个人所为,相反,我会觉得你这么推卸责任一定不是你个人所为,要么是你领导指示要你这么说的,要么你们公司就一贯善于这么搪塞公众,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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