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戈
(作者李戈,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日,国家医保局大数据中心在例行筛查中发现,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家药店,96名参保人在两年内购买了数额巨大的药品,其中一位参保人两年间购买的药品金额甚至超过了百万元。此类骗保行为在这次筛查中不是个例,引发了广泛关注。
此类骗保行为之所以长时间未被察觉,主要是因其手法更为隐秘。与以往常见的将日常用品冒充药品销售或利用医保卡余额套现等传统骗保手段不同,此类骗保行为专门针对“特药”。“特药”具有较高的临床价值,是患者急需且难以替代的特殊药品。由于“特药”的报销条件较为宽松,不少地区不设起付线且报销比例超过80%,这为骗保者提供了巨大的获利空间。
涉事的多家药店均与医保部门签订了“双通道”药店医保服务协议,该协议初衷是为了确保患者能够便捷地获取已纳入医保的谈判药品,并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然而,这一制度却被部分药店利用,成为新的骗保渠道。药店通过向真实患者超额开具药品,诱导他们配合进行虚假购药,从而达到骗保目的。这种骗保手法大大增加了监督和取证的难度。据调查,此次涉案的四家药店通过数万张手写假处方,累计骗保金额已高达上亿元,严重损害了医保基金的安全。
面对不断变化的骗保手段,监管方式同样需要不断更新。此次事件中,医保大数据筛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取得了显著成效,值得推广。通过大数据技术识别异常数据,并基于线索进行实地突击检查,即便是最为隐蔽的骗保行为也能被及时发现。例如,一名患者所服用的苏可欣(阿伐曲泊帕片)是一种适用于成年患者择期行诊断性操作或者手术的慢性肝病相关血小板减少症的门诊特殊药,一般是在介入治疗之前短期服用,一盒药品就足够术前所需要的量。患者却服用该药物长达2年,购买约160盒,远超临床合理用量,这类异常数据应当成为监管的重点。此外,针对高额账单,在医保大数据系统中设置自动预警机制,及时提示监管部门进行核查,是非常必要的技术手段。
除了医保部门加大飞行检查和日常抽查力度外,引入社会监督机制也显得尤为重要。药品销售点遍布线上线下,仅依靠监管部门的力量难以全面覆盖。为此,国家医保局提出了完善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机制,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基金监管。
当然,仅有事前预防是不够的。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必须立即启动相应的调查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只有通过严格的法律手段,对违法者施以应有的惩罚,才能起到威慑作用,避免更多的人效仿。在追责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于那些由于他人欺诈行为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的无辜参保人,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补偿措施,确保他们能够继续享有正常的医疗服务。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任何损害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严惩。只有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提高监管技术水平,加强宣传教育,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管,让每一笔钱都真正用在刀刃上,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参保群众。谨防救命钱成为“唐僧肉”,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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