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便装“亮证”查网约车,踩了执法红线|荔枝时评

2024年09月24日 15:32:27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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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欧阳晨雨

(作者欧阳晨雨,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法律学者;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网约车司机史先生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9月20日,他搭载一名身着便装的女性乘客时,对方在后排突然亮出执法证,要求查看司机的“证件”,司机拒绝了对方查证后,网约车账号被封号。事后,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表示,正对此事进行调查。

女性乘客亮证要求查看网约车司机双证(图源:当事人社交媒体账号)

9月24日,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情况通报,发现工作人员焦某某存在不当执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给予焦某某警告处分,调离岗位,目前正按程序办理。下一步,将加强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这个结果并不出人意料,焦某某的行为的确构成违法。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在《行政强制法》中,也有类似规定。立法之所以如此规定,就是为了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避免无证执法、单人执法等无序现象,进而侵犯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

审视焦某某的所作所为,虽然具备了行政执法资格,也出示了执法证,但确是“单枪匹马”,并不符合“双人执法”的程序要求。可能有人会说,不就是少了一个人吗,执法证如假包换,差不多就过去了,何必要求如此严格呢?关键问题是,人人都如此,漠视程序,无视规则,法律的权威性、规范性何在?如何能保证类似“瑕疵”行为不出大的问题?

至于焦某某穿便装执法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也属于不当行为。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出台的《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已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时应当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焦某某在交通运输部门工作,想必也配发了制服,为何还身着便装,在网约车上执法?如此做法,过于随意,有欠严肃,不够规范。

焦某某发生单人执法、便装执法的问题,很不应该。作为行政执法人员,理应对《行政处罚法》等法规烂熟于心、外化于行,但在现实生活中,却知法违法,法治意识淡薄至极。

令人久难释怀的是,焦某某下车前甩出的那一句“让平台查你”,更是透露着权力的傲娇。司机因拒绝对方查证,网约车账号被封号,同样暴露出有关违法者的权力能量。有关部门迅速查处这起事件,对焦某某给予处分处理,表明了决不纵容、决不姑息的鲜明态度,也释放出严格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坚定决心。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这起事件中,司机的出色表现。面对对方的突然亮证,很多人或许手足无措,听之任之,他却当即指出,“两个人才能执法”等,善于利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身权利。不仅如此,在发生冲突、网约车账号被封号后,他又向职能部门网络投诉,敢于为权利而斗争,这也值得公众学习。

法治社会的眼睛里,容不下违法的沙子。乘客便装“亮证”查网约车,本质上是权力优越感使然,也因这种优越感而傲慢,漠视法规。焦某某被快速查处,给执法部门敲警钟、划红线:执法必须严格规范,权力必须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公众而言,这也是学法知法、有效维权的鲜活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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