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尚珺室友申请换宿舍”的消息在网上流传,有网友称“唐尚珺被分到了四人间,舍友不希望被打扰,主动申请调换宿舍,唐尚珺只能独享单间”。
9月13日晚,唐尚珺通过个人微博发文回应:
我有一个室友被拍了正脸,然后被一些网友放大恶搞。这个给他造成了一定困扰。后来他申请换宿舍,我给他道歉。我说这某种程度是因为我给他造成困扰,他搬宿舍前找我说,他知道这不是我的本意,他喜欢安静。所以他就搬出来了。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后续就是一些网友发挥想象力,天马行空。
参加高考十六次的唐尚珺,几乎在每年高考前后都会引发热议,可谓自带流量属性;在今年决定进入大学后,这种热度也未有所降低。唐尚珺也试图亲自接住这份热度,自己开通了社交账号,时不时直播,拍拍视频,分享自己的生活,从其最新视频看,大学报到、军训等时刻都未落下。
很早就有人预言,唐的热度对于其室友不是一件好事,毕竟学习、研究、休息都需要宁静。这固然让我们对于“换宿舍”风波有了心理准备,但不得不说,这仍是让人意外的,毕竟这种负面影响并不传统,不像全红婵老家村庄的人满为患和其家人遭遇的直接困扰。
将心比心,部分网友恶搞的无下限,带给一名大一新生的,无疑是“不可承受之重”。
放在网络时代,这种非传统的影响反而具有了普遍性的思考价值:我们生活在一个人人都有摄像头的时代,这种镜头是一种超越群己权界的权力,以不可拒绝甚至难以察觉的录入为表征,不经意间,我们就成为别人的素材、他人的谈资。正如唐尚珺室友的遭遇一样,这种被拍摄,还可能悄然间就将他人拖至舆论甚至网暴漩涡。
不仅是短视频拍摄,不久前,就有多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反映,深圳福田区岗厦北地铁站早高峰期间,数名主播在站厅直播地铁客流,且未对出现在直播画面中的乘客脸部进行打码处理。其实,拿着手机,在广场、闹市、车站等人口密集区直播的主播,并不是个例,也不止一地。
我国《民法典》第1019条明确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有法律专家指出,“在公共场所进行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活动仍属于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这意味着,不少在公共空间进行的直播或短视频拍摄,都游走在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地带。
我们有权不进入某些网红的镜头,不成为某些人的素材和谈资,这不仅是观念和权利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对于“镜头权力”乱象,需要平台担起主体责任,优化隐私侵权的审核机制,设置和凸显隐私申诉选项,方便公众维权;此外,许多公共区域有必要为直播制定规则、划定边界,对直播乱象明确说不。
从唐尚珺室友搬宿舍一事,可以看到“镜头权力”以悄无声息、难以察觉的方式,渗入社会的方方面面、角角落落, 因此,建设一种网络时代的新信息伦理显得格外迫切:拍摄是有条件、守规则的,不是什么时候、不分场合都能拍,也不是未经许可任何人都能拍摄我,并用以公开传播,这应当成为一个常识。(陈自强 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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